6月27日,由北京日报社主办的“共议《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共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召开,来自市场监管部门、消保组织、相关企业的代表与行业专家共聚一堂,就直播带货合规经营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近年来,直播带货持续发展,对便利群众消费、促进灵活就业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存在直播带货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影响了网络市场秩序。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在座谈会上公布的一组网络直播带货调查数据显示,商品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成为直播带货的两大焦点问题。有七成多受访者认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过度美颜属于虚假宣传,近八成受访者认为编造剧本、演戏炒作等行为是为了欺骗和诱导消费。体验调查还发现,直播间账户与实际经营店铺往往不是同一主体,为纠纷处理带来了难度。
此外,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类视频直播近年来迅速崛起,成为消费者了解商品、做出购买决策的重要渠道。但随着这一模式应用的普及,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我们调研了24个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类直播样本,普遍存在商品购买链接或广告推广内容,但缺乏明确的广告标识。”杨晓军说。
为督促和引导直播带货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对《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指引, 共四章31条,明确了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和直播带货从业人员的具体合规要求。其中,在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方面,重点对制定禁限售商品或服务目录、建立信息检查巡查制度、记录和保存直播带货有关信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等方面合规义务进行梳理明确。而在直播带货从业人员方面,围绕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直播带货服务机构等不同主体,从商品和服务信息公示、禁限售商品管理、广告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责任义务。
在研讨过程中,来自京东健康等企业的品牌代表对正在征求意见的指引表示认可和支持,同时也针对保健品直播带货等热点问题,提出了各自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直播间里是不是可以卖药品、医疗、医疗器械和保健品,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这意味着,主播不可以在直播间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名义,推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否则就会涉嫌构成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陈音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