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供销社的新楼都已经开始对外招商了,我家的房屋还依旧‘伤痕累累’。”近日,丹凤县龙驹寨街办居民李建龙向华商报反映称,自己房屋与城关供销社相邻,2021年10月城关供销社旧楼拆除过程中破坏了自家的房屋,至今未进行赔偿和处理。对此,丹凤县供销商贸楼开发商称,拆除过程中破坏居民部分设施属实,但损坏房屋一事,需拿出相应的检验报告。
李建龙是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水泉社区居民,他家盖有四间两层房屋,紧挨着原来的城关供销社。李先生称,2021年10月下旬,城关供销社在拆除其旧房时,未提前告知,也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使其家紧挨着供销社的那面墙严重受损。
“后来他们施工时还把建筑垃圾倾倒我家房上,导致水箱、屋顶大面积受损,裂缝,漏雨,厨房和卫生间损毁最为严重,居住存在安全隐患。”李建龙指着房顶上凌乱的现场说道。他告诉记者,如今新建的商贸楼已开始对外租赁,而他家被损坏的房屋却至今没有任何单位和部门出面赔偿和处理。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了丹凤县城关供销社一李姓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李建龙家的房屋比供销社的老房盖得迟一些,当初李建龙盖房时将房伸到了供销社的房檐下,紧挨着供销社的一边并没有自己砌墙,而是直接挨着供销社的墙。“实际上这堵墙是供销社的,当时就考虑到挨着附近住户,把墙留下了。但是大型机械在拆除时,不慎对墙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坏,导致下雨后墙体会出现漏水。”
该李姓负责人称,当初拆旧建新时和开发企业以及施工方签有合同,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建筑和设施造成的损失,均由开发商负责。因为房屋相邻,当时在拆除时,混凝土石块、砖块掉到了李建龙家的屋顶上,确实塌坏了他家的水箱等。开发商答应给赔偿,但是因为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所以双方一直没协调好。“县上多次成立领导小组处理此事,若实在协调不下,建议李先生走司法程序。”
对于城关供销社负责人提出的‘李建龙房子紧挨供销社一侧未砌墙,用了供销社的墙’这一说法,李建龙本人并不认同,他告诉记者,他家在盖房时挨着供销社砌了一面墙,不存在用供销社的墙。
4月14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供销商贸楼的开发企业负责人班先生,他承认当时施工方在拆房时房檐上掉下砖头等损坏了太阳能水箱等,事发后,开发企业和施工方都在积极处理此事。但是李建龙说的他家四间房屋大面积裂缝受损,这个需要他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如果鉴定报告证明确实是我们的造成的,那我们该承担就会承担,该承担多少就承担多少。”
相关链接>>
【小里帮忙】“新楼已对外招租,拆旧房时损坏的房屋还没处理”
华商报记者 程娟 编辑 刘靖